遗体器官捐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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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体捐献流程

 

 

一.填表

1到丹东市红十字会领取遗体捐献自愿书(也可在网站公告栏上下载)。

2.逐项填写完毕,捐献者本人及近亲属须到丹东市红十字会进行现场确认、签名,并在意见栏内填写“同意”。

 3.连同身份证、户口本首页、本人页、直系亲属页复印件各一份一并交至丹东市红十字会。

二.捐献

1.捐献者去世后,近亲属或委托执行人凭据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通知丹东市红十字会,办理捐献手续。

2.丹东市红十字会负责与接收单位联系,与近亲属或委托执行人协商接收地点、时间,上门接收。